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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服務

辦理類別

  • 有沒有提供基督教儀式的場地?

    館內設有追思禮拜堂,不管是告別式、教會敬拜及各式活動都可向我們申請使用。

  • 何為百日?

    自往生者逝世起算第一百天(過世當天就算第一天),需祭拜(中午祭拜)往生者。
    祭拜品:五味碗十二碗(一碗飯、一碗米粉、十樣菜)三牲一付,紅圓十二粒(閏月十三粒)發糕二粒、米酒一瓶、杯子四個、筷子一雙、夀金一仟、大銀三支、可加添庫錢、紙紮用品,延請道士行牒文宣經懺。舉行供養儀式,或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(作百日)。

    以上僅供參考。

  • 何為對年?

    往生者逝世後滿一年(指同一天)的日子,需祭拜往生者(中午祭拜,早忌晚節),並可延請道士作頌經法事。此日子孫需至奉厝地處祭拜,方為孝滿。
    祭拜品:大三牲一付或水果一盤拜土地公等引路神明、五味菜碗十二碗(白飯一碗、米粉一碗、十樣菜),酒或清茶一瓶、發糕一對、紅圓十二粒、香燭紙錢紙紮用品(大銀三支、夀金一仟、庫錢紙紮用品等均可燒化托神轉交付亡親收)。*空心菜、芹菜等不拜!

    以上僅供參考。

  • 早晚拜飯須準備?

    先人往生晉塔奉厝後,依俗每月初一、十五早晚時刻須供飯至對年止。
    祭拜品:飯一碗、菜六樣、筷一雙、九金銀紙、清香。
    以上僅供參考。

  • 塔、牌位購買 申請

    1. 永久使用權狀登記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。

    2. 塔/牌位全部款項。

    3. 塔/牌位的全部管理費用。

  • 塔、牌位晉塔 申請

    將往生先人骨灰擇日至本館晉塔安厝,擁有塔/牌位永久使用權狀之持有人親自申請辦理

    1.塔/牌位之永久使用權狀正本。

    2.塔/牌位之權狀持有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    3.如尚未繳交塔/牌位管理費用者,需繳納管理費用。

    4.近期死亡之晉塔先人之死亡證明文件。(晉塔者為近日往生適用)

    5.近期死亡之晉塔先人之火化證明文件。(晉塔者為近日往生適用)

    6.遷葬(撿骨)晉塔先人之除戶資料。

    7.遷葬(撿骨)先人之墓地起掘證明。

  • 塔、牌位暫厝 申請

    依本館塔/牌位暫厝規定辦理,並繳納塔/牌位暫的押金及每月租金。

    1.塔/牌位暫厝之申請人身分證。

    2.依本館塔/牌位暫厝規定,挑選暫厝位置並辦理手續。

    3.繳納塔/牌位暫厝押金及每月租金。

  • 塔、牌位遷出 申請

    將往生先人骨灰擇日遷離本館塔位。

    1.塔/牌位之永久使用權狀正本。

    2.塔/牌位之權狀持有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    3.繳交塔/牌位遷出作業費用1,000元/位。

    4.如委託他人辦理時,需另準備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。